各学院:
随着因公出国参加各类公务和学术活动的审批不断规范,各部门在填报2017年预算时,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和国际交流的需要,编制2017年国际交流支出的预算。国际交流费用可以从本部门的发展经费中支出,从发展经费中支出额度不超过本部门每年发展经费的20%。
财务处
2016年12月12日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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