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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2016年暂停报销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6-12-01 00:00:00

各院、部、处、室及项目负责人:

由于年终结帐工作的需要,财务处日常报销业务将于2016年12月15日截止。

本年度的票据请相关人员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整理并登陆财务处网站填制报销单;填制好的报销单可以于2017年1月至放寒假前交至财务处。

注意:本年的票据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上网填制报销单,填制好的报销单必须在寒假之前提交给财务处,过期发票和单据均不能报销。

各部门暂借款请及时冲账。

2017年1月开始正常报销,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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