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财务处在近期核算中发现,校内部分二级单位支付给合作方的合作款开具的发票服务名称为“信息咨询费”、“信息服务费”等内容,服务名称与合同约定的合作内容不相吻合。经商审计处、开放教育办讨论决定:请各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合作单位经营范围内的,符合合作内容的发票服务名称。财务处将依据开放办核定的合作办学内容、方式和上述补充协议支付办学合作款。
财务处
2016年4月19日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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