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及项目负责人:
财务处2015年结帐工作顺利完成,日常报销业务将于2016年1月11日恢复正常。2015年票据报销截止到1月22日,请相关人员尽快整理2015年票据,超过规定时间不予报销。
同时,请按照《财务凭证原始票据粘贴说明》将发票按规定粘贴好方可报销,污损发票不得报销。
具体内容见附件: 财务凭证原始票据粘贴说明.pdf
财务处
2016年1月11日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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