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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2016年恢复报销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6-01-11 00:00:00

各院、部、处、室及项目负责人:

财务处2015年结帐工作顺利完成,日常报销业务将于2016年1月11日恢复正常。2015年票据报销截止到1月22日,请相关人员尽快整理2015年票据,超过规定时间不予报销。

同时,请按照《财务凭证原始票据粘贴说明》将发票按规定粘贴好方可报销,污损发票不得报销。

具体内容见附件 财务凭证原始票据粘贴说明.pdf

财务处

2016年1月11日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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