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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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税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3-01-10 00:00:00

尊敬的各位老师: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的要求,我校于2013年1月1日起代征地方教育附加税,税率折算为0.1%,与此相应的收入税率由原5.5%提高到5.6%。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_北京市财政局_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doc

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0]98号.doc

关于同意北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 财综函〔2011〕57号.doc

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政发[2011]72号.doc

财务处

2013年1月10日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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