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保障我校各类专项资金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财厅[201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行部属高校预算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精神,2012年科研基本业务费在12月25日之前必须完成,若到期不能完成,将收回未执行完的资金,请互相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科研基本业务费名单.xls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学校官网
教育部
财政部
司法部
国管局
国税局
财务处微信平台
财务报账QQ群
财务处邮箱:cuplc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