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各位老师:
2018年9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明确了新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执行政策。
文件明确指出,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即按减除3500元执行。
为了保障广大老师的利益,切实享受到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节税福利,在职人员的10月工资将在国庆节后上班第一天(10月8号)送交银行,预计到账时间为10月9号,还望各位老师理解支持。
最后祝各位老师国庆节快乐!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72268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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