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简化优化科研经费报销程序和使用规定 助力我校科学研究再上新台阶
作者:财务处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11-06 16:20:23

 

根据中办和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对科研经费“放、管、服”的指示精神,学校为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支持我校教师不断取得更多的优秀科研成果,助力我校科研事业再上新台阶,财务处对科研经费使用和报销中教师普遍反映的问题做了认真仔细地梳理。同时,在调研和学习兄弟院校财务处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科研经费使用和报销中十八项具体规定和程序进行简化和优化。

一、 制作“报销指引”明晰报销规定。根据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会计核算工作实际情况,明确统一、规范的核算流程及标准,制定了我校财务“报销指引”。对各类开支的报销要求,包括办公用品费、打印费、图书资料费、版面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将师生不熟悉的财务报销规则、流程、标准,通过图表与文字相结合的形式直观地反映出来,使师生一目了然。“报销指引”在各类开支科目下,从发票样式、报销简表、注意事项等方面,全面讲解报销所需的材料以及特别情况的处理,简洁明了地展示报销清单与流程,使师生们能够快速查找到其报销所需内容。

二、为科研经费的使用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针对科研经费使用中遇到的瓶颈和难点,分别对涉及发票真伪查验,报销国内差旅费,打印复印费,书刊资料费,业务培训费,滴滴等打车软件的纸质和电子发票,报销高速充值费(ETC卡),电话费卡等十四项具体内容做了修订(具体改进措施详见财务处网站各类支出的“报销指引”)。

三、优化和简化科研经费中差旅费的使用和报销流程。此前使用科研经费报销调研差旅费需要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国内差旅审批单》并需要部门签章;提供单独撰写的调研说明。现在制作了适用于科研经费的格式化模板《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差旅审批单》(财务处网站下载)审批单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即可;同时,审批单中提供调研说明的模板,不再单独撰写《调研说明》。

四、优化和简化科研经费自办会议的使用和报销流程。不再需要二级主管部门签章,会议费预算审批均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即可。财务处重新制作了《中国政法大学科研会议预算审批表》,财务处按照相关标准审核即可。

五、利用信息技术为老师提供科研经费到账查询信息。考虑到我校两校区办公的实际情况,财务处为我校科研工作者查询经费到账情况提供数字化服务。经过财务处的建设,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新上线“来款查询”功能,实现了各位老师随时随地查询经费到账的目标。此功能现在可以满足“2017年中国工商银行”到账情况查询,明年争取实现与中国银行银校互联,早日开通中国银行的到账查询功能。

 

查看《报销指引》请点击http://cwc.cupl.edu.cn/bszn/bxzy.htm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 学校官网

  • 教育部

  • 财政部

  • 司法部

  • 国管局

  • 国税局

  • 财务处微信平台

  • 扫码办理工行联名卡

财务处邮箱:cuplc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