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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纳税人识别号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12-06 16:51:47

 

全体师生:

根据国家三证合一制度的相关要求,学校原有纳税人识别号:110108400001117停止使用, 2017年12月6日(含)之前开具的旧税号发票照常报销。

2017年12月7日起,请使用新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进行报销,信息如下:

1、单位名称:中国政法大学

2、纳税人识别号(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3、单位开户行及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0200002909088104759

可微信搜索公众号 “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关注后输入“税号”自动回复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2月6日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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