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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2017年停止报销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11-30 19:39:32

各院、部、处、室及项目负责人:

由于年终结帐工作的需要,财务处2017年12月15日之后不再接收报销单;各部门及科研项目的暂借款,请在2017年12月30日前及时冲账。

2017年度未能及时报销的票据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整理并登陆财务处网站填制、打印出报销单;2017年打印好的报销单请在2018年1月3日-1月7日提交至财务处结算科。

温馨提示:2017年的票据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登录财务处网站填制、打印报销单;2017年签好字的报销单必须在寒假之前(2018年1月7日)提交给财务处结算中心。

未能在12月31日前网上申报的2017年票据,以及未能按时提交至结算中心的2017年报销单,均不能予以报销。

感谢您对于财务处的理解与支持。

财 务 处

2017年11月30日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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