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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处新学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20-09-01 19:45:14

 

一、2019年票据

   2020年教育部专项经费一般不得报销2019年票据。(2020年教育部专项项目号为1000-1XX20XXX)

其他项目可以继续报销2019年票据。

二、报销方式

   财务处根据学校防疫工作安排通知,为避免交叉感染,注意工作距离,防止人群聚集,建议全校各部门和师生投递报销。

请进校办理投递报销业务的师生按照学校要求提前做好申请,并按照《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两校区均设置有投递箱:

             昌平校区—办公楼一层大厅及财务处A204门口

学院路校区—科研楼财务处办公室门口

请将报销材料装在投递袋中,再放入投递箱。

注意事项:

1、为减少返工,请认真阅读财务处网站报销指引,仔细填报报销单,发票金额计算准确,认真填报,降低返工率。

2、固定资产、劳务、咨询等费用单据每月均有截止日期,请全体师生综合考虑投递时间,尽量早提交,避免最后期限前才提交现象,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无法在每月24日提交,单据均会作废,只能下月重新申报提交。

三、重点工作介绍

根据财会[2020]6号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经过财务系统升级改造,自即日起,所有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件网上填写报销单时,录入电子发票信息后需要上传该纸质件的电子版本。

http://cwc.cupl.edu.cn/info/1068/2428.htm点击查看电子发票上传教学视频。

四、科研工作

1、科研立项线上办理(包含后期拨款手续)

科研处在智慧法大—办事大厅已经开通线上办理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后期拨款)手续,建议科研立项均通过线上办理。

2、科研结项线上预约办理(包含中期检查)

建议通过邮箱审核办理方式,请经办人提前一周将需要财务处审核盖章的电子版材料(如填写完整的结项书、预算决算表、中期检查报告等)发送至邮箱cwcgk@cupl.edu.cn,并注明联系人、电话等信息;财务处审核完毕之后通知经办人领取或者邮寄盖好章的结项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公积金提取自助办理

请查阅“财务处网站-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准备提取所需材料,在线提取。或者自行前往建行北大南街支行提取。

2、其他事宜

师生登录财务处申报系统请通过智慧法大,智慧法大登录密码挂失请根据信息办相关流程申请密码重置。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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