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票据
2020年教育部专项经费一般不得报销2019年票据。(2020年教育部专项项目号为1000-1XX20XXX)
其他项目可以继续报销2019年票据。
二、报销方式
财务处根据学校防疫工作安排通知,为避免交叉感染,注意工作距离,防止人群聚集,建议全校各部门和师生投递报销。
请进校办理投递报销业务的师生按照学校要求提前做好申请,并按照《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两校区均设置有投递箱:
昌平校区—办公楼一层大厅及财务处A204门口
学院路校区—科研楼财务处办公室门口
请将报销材料装在投递袋中,再放入投递箱。
注意事项:
1、为减少返工,请认真阅读财务处网站报销指引,仔细填报报销单,发票金额计算准确,认真填报,降低返工率。
2、固定资产、劳务、咨询等费用单据每月均有截止日期,请全体师生综合考虑投递时间,尽量早提交,避免最后期限前才提交现象,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无法在每月24日提交,单据均会作废,只能下月重新申报提交。
三、重点工作介绍
根据财会[2020]6号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经过财务系统升级改造,自即日起,所有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件网上填写报销单时,录入电子发票信息后需要上传该纸质件的电子版本。
http://cwc.cupl.edu.cn/info/1068/2428.htm点击查看电子发票上传教学视频。
四、科研工作
1、科研立项线上办理(包含后期拨款手续)
科研处在智慧法大—办事大厅已经开通线上办理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后期拨款)手续,建议科研立项均通过线上办理。
2、科研结项线上预约办理(包含中期检查)
建议通过邮箱审核办理方式,请经办人提前一周将需要财务处审核盖章的电子版材料(如填写完整的结项书、预算决算表、中期检查报告等)发送至邮箱cwcgk@cupl.edu.cn,并注明联系人、电话等信息;财务处审核完毕之后通知经办人领取或者邮寄盖好章的结项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公积金提取自助办理
请查阅“财务处网站-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准备提取所需材料,在线提取。或者自行前往建行北大南街支行提取。
2、其他事宜
师生登录财务处申报系统请通过智慧法大,智慧法大登录密码挂失请根据信息办相关流程申请密码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