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要求,基本科研业务费在9月30日须完成75%,12月10日完成100%。
我处于3月31日已经将该专项下拨至各相关职能部门。但近期了解到有些老师收到该专项经费较晚,经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将下拨给各位老师该项经费(项目经费号1000-10817开始)使用到75%的期限延至11月15日。
12月10日下拨该专项的经费(项目经费号1000-10817开始)须全部执行完毕,届时未能达到序时进度的部分学校将根据要求收回。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1月01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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