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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招聘科研财务助手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11-02 08:42:01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63号的相关要求,财务处拟聘科研财务助手,具体条件如下:

  聘任岗位

  聘任人数

  聘任方式

    岗位任务

    聘任条件

科研财务助手

2人

1. 校外人员:

合同制聘任

2. 校内人员:

校内调转

退休返聘

1.岗位任务、聘任条件详见《中国政法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63号。

2.有相关高校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现居住地在昌平城区者优先考虑,待遇参照学校合同制聘任员工标准。

校外人员请将简历发送至cuplcwc@163.com,注明科研财务助手;校内及返聘人员请联系财务处综合科刘岩老师。(联系电话:58909145)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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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邮箱:cuplc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