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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注意事项
作者: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8-05-22 08:45:02

增值税发票分为领用或预借:

1、领用票据,是指银行汇款已经到账,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

2、预借票据,是指银行汇款还未到账,但是需要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

那么,开增值税发票是什么样的流程呢?

首先,我们需要上财务处网站下载一张票据申请表,按照申请表说明填写即可。

需要填写付款单位信息,包含: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注意:由于填报错误产生的应缴增值税金由填报人承担)。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预借增值税发票

第一,预借增值税发票需注意:“科研项目无论项目最终是否立项,都需要承担必须缴纳的税金。”

纳税金额=增值税发票金额*0.0326213

例如:开具50000的增值税发票,需要交纳税金为1631.07=50000*0.0326213。

第二,科研项目预借增值税发票需要提前交纳税金,交纳税金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现场交纳;二是从其他横向课题经费中预支(预借手续需要登录财务处网站报销平台办理,选择借款并对公转账支付给中国政法大学)。

第三,科研项目负责人需要签字承诺:保证合法使用各类票据,督促付款单位及时付款。若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经费未到账的,同意暂停经费报销,并于两周内退回已开票据。

第四,专用增值税发票不能预借。专用增值税发票记载的增值税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时所负担的增值税税款,纳税人可以凭借其取得的专用增值税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专用增值税发票不能预借。

我校开具增值税发票在哪里办理?

因为我校税务分管属于海淀区,所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只能在学院路校区财务处办理。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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