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薪管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工薪管理 > 正文
关于寒假期间教职工个人更新工资卡(或存折)的报备指南
作者:财务处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8-01-10 14:30:26

如果有教职工工资卡或工资存折丢失,补办了新卡或存折(工资卡或工资存折号码与原来的号码不一致的)需要到财务处备案,避免影响工资发放。为方便各位老师,在寒假期间(2018.1.8-2018.2.23)如有需要更新中国工商银行工资卡号(或存折号),财务处特开通邮件受理通道。我校教职工可将本人身份证、校园一卡通和新的工商银行卡(或存折)依次排开,拍摄在一张照片中,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fdxgzk@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更换工资卡,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号、手机号和工商银行卡号。

拍照请务必保证照片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工号和中国工商银行卡号清晰可见。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 学校官网

  • 教育部

  • 财政部

  • 司法部

  • 国管局

  • 国税局

  • 财务处微信平台

  • 财务报账QQ群

财务处邮箱:cuplc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