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住房公积金 > 正文
国管中心内部转入
作者:财务处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12-21 12:10:54

新调入职工原所在单位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简称“国管中心”)开户的,适用本说明办理内部转入。

1.办理说明

请新调入职工及时联系原单位,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国政法大学单位公积金账户(单位账号:509000149210),以免影响公积金正常缴存。如需我校提供公积金转移证明请致电58909148(财务处人员经费科)。

2.温馨提示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5990000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线咨询:http://www.zzz.gov.cn/ggzxBusiness/autoConsultation/entry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址:www.zzz.gov.cn

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咨询电话:58909148

(国管中心微信公众号)

中国政法大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兹证明, 已于 年 月调入我单位,请贵单位协助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职工个人及我单位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职工姓名:

职工身份证号:

单位名称:中国政法大学

单位公积金账号:509000149210

中国政法大学

年 月 日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 学校官网

  • 教育部

  • 财政部

  • 司法部

  • 国管局

  • 国税局

  • 财务处微信平台

  • 扫码办理工行联名卡

财务处邮箱:cuplcw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