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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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北京中心转入至国管中心
作者:财务处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12-21 12:01:39

我校公积金账户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中心(简称“国管中心”)开立,若起薪职工原单位公积金账户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北京中心”)开立,则适用本说明。

工资明细中“扣房基金”显示金额非零的职工可办理转入。

1.办理说明

请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建行北大南街支行办理即可。

2.温馨提示

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咨询电话:58909148

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办公地址:昌平校区主楼A201

经办网点:建行北大南街支行(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海淀路50号)

银行网点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6:30

国管中心咨询电话:65990000国管中心网址:www.zzz.gov.cn

(国管中心微信公众号)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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