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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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管中心转出至异地
作者:财务处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12-21 12:00:15

我校公积金账户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中心(简称“国管中心”)开立。职工与我校解除劳动关系,并已于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可办理该转出手续。

1.办理说明

请本人于离职手续处理完毕后的下月起,联系昌平财务处人员经费科(58909148)办理转出,然后职工于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转入即可。

2.温馨提示

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咨询电话:58909148

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办公地址:昌平校区主楼A201

经办网点:建行北大南街支行(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海淀路50号)

银行网点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国管中心咨询电话:65990000 国管中心网址:www.zzz.gov.cn

(国管中心微信公众号)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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