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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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差旅费
作者:财务处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11-02 17:46:59

一、国际差旅报销时需提供:

1、中国政法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中国政法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

2、中国政法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培训)申请表(处级、非处级)

3、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4、原始邀请函和翻译件

5、因公护照首页复印件和出入境页面复印件

6、国内航空公司飞机的行程单及登机牌

7、如果产生了改签费,要有改签费说明,并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名

8、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截图打印件(国外票据按照牌价中间价汇率进行折算)

9、国外票据需要用铅笔翻译并标注具体事项和金额

10、国内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超1000元(含)的,原则上采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境外消费不用使用公务卡

11、科研项目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超5000元(含)的,原则上采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

12、属于强制使用公务卡的项目,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不适用上条

《中国政法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http://cwc.cupl.edu.cn/info/1003/1042.htm


二、附件样图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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