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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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作者:财务处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17-11-02 17:17:19

一、会议类型

1、国内学术会议

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

2、国内管理会议

指除国内学术会议之外的其他国内会议。国内管理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2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参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0人以内。

3、在华举办国际会议

是指报经教育部外事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国际会议。


二、会议费报销需要的手续(一次性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

备注

1、 会议预算审批表

科研经费举办学术会议填写《科研经费会议审批表》

2、 会议通知

发给参会人的通知

3、 会议议程

会议期间的日程安排

4、 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

如无法提供签到表,可提供参会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5、 会议费发票


6、 明细单、电子结算单等

此明细单需要通过税控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7、 合同/委托协议

会议费金额超过2万元(含)需要委托合同/协议


8、 教育部外事部门批件

仅在华国际会议需要


三、会议费标准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国内学术会议

500

150

100

750

国内管理会议

340

130

80

550

在华国际会议

700

200

300

1200

1、综合定额中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办公文具、医药费等。

2、会议费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若不安排住宿或就餐的会议,未发生费用应从综合定额内扣减,不得调剂。

3、下列费用纳入会议费预算,但不计入会议费综合控制定额,从相应的支出科目中据实列支:会议代表旅费;同声传译人员翻译费、同声传译设备租金;参会专家人员费用。

4、会议优先安排在学校内部会议室、国际交流中心、礼堂等场所。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校外召开的,国内会议原则上应安排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宾馆。

5、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超过50%为在京单位人员)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到京外召开;不得到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6、会议召开地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工作人员除必须住会的以外,不安排住宿。


四、报销注意事项

1、会议费原则上采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其他支出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超1000元(含)的,原则上采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

2、科研项目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超5000元(含)的,原则上采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

3、属于强制使用公务卡的项目,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不适用上条

《中国政法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http://cwc.cupl.edu.cn/info/1003/1042.htm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会议费审批表》:http://cwc.cupl.edu.cn/info/1007/1227.htm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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