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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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科研国内差旅费报销指引
作者: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20-09-02 09:38:31


一、差旅报销时需提供:

1、网上报账系统打印出的《中国政法大学差旅费报销单》;

2、《中国政法大学国内差旅费审批单》;

3、城市间交通票据,包括火车车票、轮船船票、飞机机票蓝色行程单、城市间长途汽车车票等;

4、住宿费发票(标明单价和数量)或无住宿费发票的有效证明材料;

5、会议/培训费发票;

6、会议/培训费通知(需要有对方单位公章)或者调研说明;

7、如退票或改签机票,需要写说明,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8、如往返票据不完整,需要写说明,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差旅审批单的填写

1、审批单职务/职称/职级一栏就高填写。

2、邀请专家开会或者参加调研报销差旅费的,需在差旅审批单中出差事由一栏注明是否发放咨询费或劳务费,凡是发放咨询费或劳务费的,一律不发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补助费。

三、其他说明:

1、有住宿费发票,但是完全无交通费票据,且无法证明差旅行程,异地住宿费发票不予报销。

2、在报账系统填报差旅费报销单时,出差目的地要详细填写省、市 、区。

3、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自然天数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不再另外报销。

4、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及时报销。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一般与差旅费同时报销,事后不得补报。特殊情况需要分开报销的,需要按照财务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出差购买机票、支付住宿费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再预借差旅费。

6、属于强制使用公务卡的项目,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http://cwc.cupl.edu.cn/info/1003/1042.htm

7、差旅费管理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法大发25 http://cwc.cupl.edu.cn/info/1003/2350.htm

8、中国政法大学国内差旅费审批单:http://cwc.cupl.edu.cn/info/1007/12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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