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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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报销
作者: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20-11-09 17:00:09

无形资产报销注意事项

1、发票抬头:中国政法大学,税号可写可不写

2、无形资产明细开在发票上或税控系统开具的清单上,清单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金额大小写与清单一致,无形资产报增单金额必须和发票大写金额相符

4、发票专用章与公司名称一致

5、先在资产处办理资产登记手续,请当月在网上报账系统申报“资产报销单”,并在当月24日之前交到财务处。如当月未在网上报账系统申报,需下月去资产处重新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6、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取得的软件不论金额大小均应登记为无形资产

7、无形资产报销材料清单

序号

附件

说明

1

发票


2

合同

超过20000元(含)要双方签章的合同

3

电子验收单

《电子验收单》需双方共同签署或确认

政府采购需要提供

4

分散采购备案表

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2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的货物、服务类项目,报销时需要提供《中国政法大学分散采购备案表》

5

无形资产报增单

资产处办理资产登记

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超1000元(含)的,原则上采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

科研项目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超5000元(含)的,原则上采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

属于强制使用公务卡的项目,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不适用上条

《中国政法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http://cwc.cupl.edu.cn/info/1003/1042.htm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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