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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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
作者:   浏览量:次  发布时间:2022-08-28 14:46:05

一、注意事项

1、 发票抬头:中国政法大学,税号可写可不写

2、 办公用品明细开在发票上或税控系统开具的清单上,清单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3、 在发票日期本年度内报销

4、 发票金额大小写与清单一致

5、 发票专用章与公司名称一致,网购办公用品(北京市外发票)需要有网上订单截图,

除网购和野外差旅之外,一般不报销京外办公用品发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另外说明原因

6、 纸质发票要在国税局网站上查验真伪(第一次),并打印查验结果,如果二次以上查询要签字

科研项目可以不查验真伪,但需要经办人在发票正面右上角空白区域签名

7、 所购商品单价1000元(含)以上,达到固定资产入库标准的,需作为“办公设备购置”,不再属于“办公用品”

8、 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超1000元(含)的,原则上采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

9、科研项目单张或(连号)发票金额超5000元(含)的,原则上采用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

10、集中采购目录外,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2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的货物、服务类项目,报销时需要提供《中国政法大学分散采购备案表》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项目由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文件详见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

中国政法大学规范采购工作管理办法http://ztbjcgglbgs.cupl.edu.cn/info/1017/3832.htm

《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分散采购工作的通知》http://ztbjcgglbgs.cupl.edu.cn/info/1040/3974.htm

11、打印用通用耗材和复印纸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管理,2万元(不含)以下需提供电子验收单,2万元(含)以上另需办理合同审核和签订流程

文件详见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

《关于打印用通用耗材和复印纸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的通知》http://ztbjcgglbgs.cupl.edu.cn/info/1040/3971.htm

12、属于强制使用公务卡的项目,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不适用上条

《中国政法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http://cwc.cupl.edu.cn/info/1005/1176.htm

二、发票样式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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