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度部门预算
2016年5月
目 录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报表及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表及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表及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及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能
(一)培养高等学历政法人才,促进政法建设;
(二)哲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管理学类、理学类、经济学类学科本科学历教育;
(三)哲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文学类、教育学类、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四)法学类、经济学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五)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校部门预算反映学校本级(不包括独立核算的学校饮食中心、出版社)的经费收支情况。我校部门预算编制单位范围仅是中国政法大学本级,无其他附属单位。
三、部门预算报表及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及情况说明
我校2016年收支总预算99073.71万元,比上年年初部门预算减少14128.42万元,其中收入总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3997.02万元,事业收入减少253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4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48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减少7075万元,上年其他资金结转减少2606.4万元;支出总预算中:教育支出减少8053.1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3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219.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10万元,结转下年减少4000万元。
(二)收入预算表及情况说明
我校2016年预算收入9768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030.11万元,占60.43%;事业收入28850万元(教育事业收入25250万元,科研事业收入3600万元),占29.5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0万元,占0.82%;其他收入9000万元,占9.21%。
(三)支出预算表及情况说明
我校2016年预算支出99073.71万元,其中:高等教育基本支出73744.79万元,占74.43%;住房保障基本支出4570.32万元,占4.61%;高等教育项目支出19504.85万元,占19.69%;其他教育项目支出243.75万元,占0.25%;能源节约利用项目支出210万元,占0.2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800万元,占0.81%。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及情况说明
我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30.11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比减少3997.02万元,减幅约6.34%。其中:高等教育公共预算支出55292.79万元;住房保障公共预算支出3737.32万元。说明如下:
1.高等教育公共预算支出
2016年,教育部批复我校高等教育公共预算支出55292.7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95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62.7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7771.39万元,增幅约23.34%;项目支出1423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9730.73万元,减幅约40.61%。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初预算中,学生奖助学金由项目支出转入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
2016年,教育部批复我校住房保障公共预算支出3737.3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467.32万元,增幅64.64%。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1617万元,提租补贴预算支出320万元,购房补贴预算支出1800.32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高等学校从中央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公共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高等学校取得除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二)支出科目
1.教育支出:反映高等学校教育事务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高等学校用于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等环保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反映高等学校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