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首次将内部控制写入会计法,在第二十五条提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这既为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有助于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顺应新时代对内部控制提出的新要求,深刻...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对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进行了修改,除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外,允许以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组织会计工作。 本条修改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对会计改革与发展实践过程中成熟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固化上升为法律,健全完善了会计工作...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对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整合,删除了第二十条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强调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更加凸显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刚性约束。 本次修订是顺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在各单位落地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一、深...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首次将会计信息化写入会计法,在第八条提出“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这是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既有利于加快推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支撑会计职能拓展,也为推进会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深刻领会新时代会计信...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的会计法,在第二条中增加“会计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进一步明确了会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应发挥的基础作用,这既是对...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
一、缴费时间及项目2024级本科生新生请于8月20日—30日缴费,缴费项目为学费、入学体检费和住宿费(其中第二学生学位新生在报到后两周内缴纳住宿费)。 2024级研究生新生请于8月10日—15日缴费,缴费项目为学费、入学体检费和学院路校区住宿费(昌平校区住宿费在报到后两周内缴纳)。其他各年级学生请于8月10日—30日缴费,以免影响注册和选课,缴费项目为学费和住宿费。二、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方法关注并绑定中国政法大学财...
在京各直属高校、各直属单位: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国管局正高级评委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国管高评委〔2024〕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传达,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24年6月30日截止,请尚未申报的师生尽快登陆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已经完成申报的,请及时查看申报处理结果,确保成功申报。税务部门提示:尚未申报的涉及补税的纳税人,请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并补缴税款;避免因逾期申报、缴税产生滞纳金,以及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标注未足额补缴税款等内容,影响纳税人的相关权益。办理年度汇算时若有疑问,可及时咨询:税务热线 :12366点击http...
关于编报2024年度校内部门预算的通知各院、部、处、室、所、中心:根据我校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原则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事业,强化预算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校内预算。二、2024年预算编制要求(一)编报说明1、2024年校内预算采用网上申报,http://202.205.64.51:8082/FINPortal/,与网上报销同一端口,预...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财务处微信平台
扫码办理工行联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