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地税局向纳税人提供两种申报方式:自行申报和扣缴单位集中代理申报。财务处根据规定已经将申报通知向全校发布。通知发布之后,很多教职工向财务处咨询申报问题,老师们大多表示疑惑:2017年工资都扣过税,为什么还要进行纳税申报...
3月12日上午,教育部财政专项绩效评价检查组在我校指导工作圆满结束。本次检查为期3天,主要对我校2017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财务检查及绩效评价。3月9上午,由中国海洋大学总会计师王剑敏担任组长的教育部财政专项绩效评价检查组一行七人莅临我校,财务处高度重视并组织召开专项检查启动会,校长黄进、副校长徐扬、财务处长李国强及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基建处、后勤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启动会...
根据中办和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对科研经费“放、管、服”的指示精神,学校为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支持我校教师不断取得更多的优秀科研成果,助力我校科研事业再上新台阶,财务处对科研经费使用和报销中教师普遍反映的问题做了认真仔细地梳理。同时,在调研和学习兄弟院校财务处的经验基础上,针对科研经费使用和报销中十八项具体规定...
我校公积金账户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中心(简称“国管中心”)开立,若起薪职工原单位公积金账户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北京中心”)开立,则适用本说明。工资明细中“扣房基金”显示金额非零的职工可办理转入。1.办理说明请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建行北大南街支行办理即可。2.温馨提示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咨询电话:58909148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办公地址:昌平校区主楼A201...
11月30日,我校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校园卡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举行。签约仪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徐扬副校长、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许伟副行长、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李国强处长、中国银行昌平支行包路生行长等各级领导出席。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徐扬首先介绍了校园卡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并表示学校将通过项目建设促进我校各方面管理模式改革,提高学校服务能力与水平,提升师生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中国银行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税号:1210 0000 40000 111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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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467 5600 7485 ;行号:1041 0000 4110
昌平校区:102249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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