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与我校解除劳动关系,新单位也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简称“国管中心”)开户的,适用本说明办理内部转出。1.办理说明请职工于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的下月起,携带如下材料至财务处人员经费科(昌平校区主楼A201)办理:新单位开具的载明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新单位名称和新单位公积金账号的转移申请(下载附件)2.温馨提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5990000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线...
根据《关于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21]7号)的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与所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所属分中心’)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因工作变动,单位为职工在管理中心或所属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时,如该职工在其他部门同时存在封存账户,由系统自动将原封存账户的数...
我校公积金账户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中心(简称“国管中心”)开立。职工与我校解除劳动关系,并已于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可办理该转出手续。1.办理说明请本人于离职手续处理完毕后的下月起,联系昌平财务处人员经费科(58909148)办理转出,然后职工于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转入即可。2.温馨提示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咨询电话:58909148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办公地址:昌平校区主楼A201经办网点:建行北大南街支行(北...
我校公积金账户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中心(简称“国管中心”)开立,若调入职工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于异地公积金中心开立,则适用本说明办理转移。工资明细中“扣房基金”显示金额非零的职工可办理转入。1.办理说明(1)在线办理(2)现场办理如在线方式无法办理,请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至建行北大南街支行办理。2.温馨提示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咨询电话:58909148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办...
温馨提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5990000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线咨询:http://www.zzz.gov.cn/ggzxBusiness/autoConsultation/entry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址:www.zzz.gov.cn财务处人员经费科咨询电话:58909148(国管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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