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科研处开展2018年度科研财务助理培训工作为全面推进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改革,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63号)的规定,财务处联合科研处于2018年4月20日在昌平校区致公楼204教室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科研财务助理培训会。参会人员有各学院科研财务助理、负责科研项目的学生、财务处工作人员、科研处工作人员,共100余人。财务处对本次培训一直积极筹备...
2018年4月8日下午,财务处联合审计处在主楼三楼会议室进行了2018年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参加会议的有审计处处长张翼志、财务处处长李国强、财务处副处长梁璐。会议由财务处处长李国强主持,他表示,为顺应中央深化改革,在稳妥推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同时,不断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国家全面启动了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此次改革是我国自1998年以来最大的一次会计制度改革。作为财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权责...
3月29日下午,财务处在昌平校区五楼会议室召开我校内控体系建设项目成果验收暨试运行启动会。校长黄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校长徐扬、财务处处长李国强、财务副处长郑楠、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会。同时,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总咨询师徐荣才、咨询师王建民。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总咨询师徐荣才汇报了我校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首先,他对内部控制建设做了整体回顾,从2017年5月项目组进驻我校以来,在对接处室协助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地税局向纳税人提供两种申报方式:自行申报和扣缴单位集中代理申报。财务处根据规定已经将申报通知向全校发布。通知发布之后,很多教职工向财务处咨询申报问题,老师们大多表示疑惑:2017年工资都扣过税,为什么还要进行纳税申报...
3月12日上午,教育部财政专项绩效评价检查组在我校指导工作圆满结束。本次检查为期3天,主要对我校2017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进行财务检查及绩效评价。3月9上午,由中国海洋大学总会计师王剑敏担任组长的教育部财政专项绩效评价检查组一行七人莅临我校,财务处高度重视并组织召开专项检查启动会,校长黄进、副校长徐扬、财务处长李国强及研究生院、教务处、科研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基建处、后勤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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